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党务工作规范汇编
目 录
党委纪委职责规范
1.00学院党委基本任务
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贯彻执行,以教学为中心开展工作。抓好党的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及精神文明建设。学院党委要在单位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基本任务是:
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决定。引导、监督学院行政管理机构和行政负责人认真执行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对学院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支持学院董事会、监事会、行政管理机构和行政负责人依法办学。
加强学院党组织的自身建设。抓好党委班子建设,合理调整基层党组织设置,完善党组织制度建设。做好党员教育、管理与监督工作,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加强青年教师和大学生发展党员工作,壮大党的力量。
检查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检查、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按规定决定或取消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维护党员权利。
领导学院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开展法制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和素质教育。加强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维护学院安定稳定。
领导学院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大会(代表大会),加强民主建设和民主监督,维护师生员工合法权益。
做好统一战线工作。对学院内民主党派的基层组织实行政治领导,支持他们按照各自的章程开展活动。团结统一战线各方面的成员,为学院中心工作服务。
完成上级党组织赋予的其他工作。
1.00-1党委书记岗位职责
主持党委工作,对党委工作负全责: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学院贯彻执行,充分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和监督保证作用;
支持学院决策机构依法办学,支持院长依法管理学院,参与学院重大问题的研究决策。
主持召开党委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党组织职责范围内的重大问题组织讨论,并负责检查党委决议的贯彻落实情况。
负责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廉政建设。抓好党员教育管理和学院思想政治教育,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领导学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
负责组织党委中心组学习,召集党委民主生活会,加强党委班子的自身建设。
主持召开党委会和党委需要召开的其他会议,并及时提出会议的议题和议案。
分管党办、工会、宣传、组织、统战、党校、教代会等工作。做好学院党务干部、团的干部和工会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工作。
定期向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党委书记对上级党组织和本级党委负责。
协助学院法人代表做好学院安全稳定工作。
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1.01学院纪委主要任务
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一、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二、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
三、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
四、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1.01-1纪委书记岗位职责
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惩处违反党纪的党员,监督同级党委及所属组织、领导干部执行上级党委及所在党委决议和贯彻民主集中制情况,教育党员遵纪守法,履行义务,发扬党的优良作风,增强反腐能力。
一、主持纪委的工作,认真落实所在党委和上级纪委的各项指示、决议。
二、主持制定纪委工作计划,向学院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和党的纪律纪律委员会报告工作。
三、负责组织开展党员党风、党纪教育活动;组织查处违纪案件。
四、负责组织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受理群众的来信来访,并按照规定予以处理。
五、负责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反腐败防控体系建立及检查工作。
六、负责学院综合治理工作。
七、完成上级组织及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1.11党委办公室职责范围
党委办公室是党委的日常办事机构,是党委的助手和参谋,也是党委对外联络的窗口,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建立健全党委各项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制订党委工作计划,并遵照执行。
二、负责党委工作会议的准备、安排及会议纪要,并负责会议决议的落实督办工作。
三、负责起草党委综合材料及有关文稿。
四、负责党委各部门以党委名义上报、下发文件内容和文字的审核。
五、负责党委系统上级来文、来函的办理工作和上级文件、学院文件的下发工作。
六、具体组织和落实上级领导部门通知的有关会议和活动。
七、负责学院党委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
八、负责党委印鉴的管理工作。
九、负责收集和整理学院贯彻执行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党务工作各方面信息、动态,反馈给党委并按规定报上级有关部门。
十、负责学院网站本部门网页建设,及时、准确发布相关信息。
十一、根据党委的中心工作和党委领导指定的调查任务开展调查研究,包括:收集和听取师生员工对党委工作、对学院改革发展的建议,并分析整理和上报党委,为党委决策提供信息依据。
十二、安排好党委领导参加学院重要活动和重要会议,以及外出开会、学习等相关事宜。
十三、完成党委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11-1党委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按照党委办公室岗位职责范围,主持党委办公室的全面工作。
负责组织起草学院党委工作计划、报告、总结和决议等文件。
负责办公室的自身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督促检查全室人员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提高人员的业务水平,改进工作作风保证优质服务。
按照党委要求安排党委会和党务工作会议,负责检查会议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根据校领导指示和有关会议决定,组织起草拟发通知、通告、会议记要和其他文件。
及时处理党的文件并及时转呈校领导签发。
根据校领导的工作意图和要求,组织、协调人员,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咨询意见。
组织接待党务系统上级或兄弟单位领导来校参观访问。
组织做好信息的搜集、上报工作。
负责保密和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11-1党委秘书岗位职责
遵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学院领导的工作安排起草
党务方面的各种综合报告、决定及有关的讲话稿。做到观点正确,条理清晰,文字通顺,符合规范。
做好党委会议记录,重要会议要写出《会议简报》《纪要》。
按照学院领导和办公室领导要求,及时检查党委会、重要党务会议决定、决议的执行情况,做好调查研究,及时准确汇报有关情况,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及其方法。
根据院领导要求,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积极收集信息、总结经验,为领导提供第一手材料。
根据领导的部署和要求,草拟年度党委工作计划、总结。
负责党委文件、信函的登记传递、归档工作及中央、省、市“三级”文件的清退、销毁工作。
完成上级党务系统领导和有关部门单位领导来校检查指导,参加会议,参观访问接待的工作。
按照党和国家关于保密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做好学院保密工作,按时完成上级保密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负责制定学院保密制度,编写年度保密工作计划和总结。
认真掌管并正确使用学院党委公章和院领导印章;在开具介绍信或出具证明及凭证时要严格履行使用手续;使用院领导印章时,须经领导签字后方可用印。
协助做好信访工作。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12组织部职责范围
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指示、决议,调查研究有关党的组织工作的重大事宜,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经党委审查批准后认真组织实施。
负责制定和完善组织工作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推进组织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上级组织部门和学院党委的工作要求,提出学院党的组织工作规划、计划和具体实施措施,经党委审查批准后,认真组织实施,定期检查、反馈其落实和执行情况,为完成学院的根本任务和中心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积极探索各级党组织的合理设置和创新的活动方式。负责指导各党总支、支部按期做好换届选举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做好院级党委班子的换届以及有关考察等工作。
负责对各党总支、支部进行目标管理和工作考核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各项活动,负责“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检查、评比、表彰工作。
负责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和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党总支、党支部开好民主生活会,开展党员评议活动。组织开展全院党课等党员教育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工作。负责党校的日常建设工作。
负责全院的发展党员工作。做好全院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工作。对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发展党员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的程序和手续。负责接受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审核工作。
负责基层党务干部的教育培养及考核、选拔、任用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搞好中层管理人员的思想作风建设。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中层管理人员考察、培养、选拔、聘任等工作。做好对中层管理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理论培训工作。
认真落实党管人才原则,积极研究人才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人才培养、引进、使用、稳定等工作。
负责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党内统计等工作;受理党员干部的申诉,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做好政审等工作。
负责组工干部自身建设,加强与改善工作作风,廉洁自律,使组织部成为党员之家。
完成上级党组织和学院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1.12-1组织部部长岗位职责
在学院党委领导下主持组织部工作。
一、负责上级组织部门、学院党委指示、决议及组织部工作计划的贯彻实施。
二、负责制定组织工作的长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学院党建工作规划和有关组织工作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负责有关机构管理与改革等方面调研,协调有关政策工作。提出有关机构设置建议、评价及有关中层管理人员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管理人员的考察和聘任等工作;指导学院二级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
四、负责指导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督促、检查基层党组织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做好党的组织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加强党的民主集中制建设。
五、负责指导基层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工作,抓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五、负责发展党员及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工作。协助有关领导做好党校建设工作,做好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组织开展党建理论研究工作。
六、负责党的人才政策的贯彻落实,做好人才的培养、选拔、使用的督促、检查、指导工作,服务于学院的发展。
七、负责督促做好党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及党的组织关系的转接工作。
八、负责部内人员岗位职责执行情况检查指导,部内人员工作协调及考核工作。
九、负责完成上级和学院领导交给的各项有关工作。
1.13党委组织员办公室职责范围
一、负责学院党委发展党员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指导检查下级党组织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把好发展党员质量关;协同相关部门查处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
二、负责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教育培训及对师生有关党的知识方面的政治启蒙教育,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全面提高素质。
三、负责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跟踪管理和转正审查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及时讨论和办理预备党员转正手续。
四、负责定期检查发展党员质量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同时总结推广发展党员工作经验,不断提高发展党员工作水平。
五、协助党委有关部门,了解分析党员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切实可行的党员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党员教育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六、负责指导检查下级党组织严格组织生活和坚持“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党籍管理、党内统计等各项工作。
七、完成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1.13-1组织员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一、主持办公会议,研究及审查组织发展及组织建设的有关问题。
二、贯彻落实党委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思想、方针和政策,负责组织制定学院发展党员年度工作计划和长远规划,并组织实施和落实。
三、负责制度建设工作。认真贯彻组织发展工作条例,组织制定组织发展工作意见、政策、措施及工作规范并组织实施。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组织落实党员民主评议制度,加强党的民主集中制建设。
三、负责审核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计划,组织落实重点积极分子考察计划、发展对象超前考察计划、年度发展计划。
四、负责组织党建工作研究工作。认真检查组织发展及党的民主集中制建设情况,总结推广发展党员工作的经验。针对组织发展工作存在的问题,向学院党委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政策措施。
五、负责党校建设工作。组织建立党校组织保障制度及日常管理制度。组织建立党员干部、党员、党员积极分子教育、培养、提高工作机制。组织建立党校教师队伍及专家队伍。
六、负责专兼职组织员队伍建设工作。加强专兼职组织员队伍制度建设,做好兼职组织员选聘、考核等工作。
七、参与中层干部及党组织负责人的考核工作。
八、完成学院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1.13-2专职组织员岗位职责
一、负责向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宣传党的基本理论,讲解党的基本知识。贯彻落实党委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思想、方针和政策,起草学院发展党员工作的短期计划和长远规划,并组织实施和落实。
二、协助基层党组织制定好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注意研究和总结发展党员工作的经验,定期检查发展党员工作存在的问题。
三、负责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抓好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教育和管理,积极参与院、分院党校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和党员培训工作。不断总结经验,研究和探索提高培训质量的有效方法和途径。
四、负责审查各基层党组织呈报的发展对象的考察材料。在对每一名入党对象考察、谈话的基础上,提出能否入党的意见,认真把好发展新党员的质量关。
五、负责指导各基层党组织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工作,作好预备党员转正的审批手续工作。
六、积极参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管理、教育工作,协助基层党组织搞好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督促各党支部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检查组织生活制度执行情况。
七、负责党内基本信息库的建设。准确掌握党组织、干部和党员的人数及情况。
八、负责有关基层组织建设的计划、总结、造册、报表、统计等项工作,做好基层组织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九、负责接转组织关系,开具党员临时证明信。做好外调,来信来访的接待及处理工作。
十、负责收缴党费,及时足额上交党费。做好政治审查工作。
十一、做好上级和部内上报文件的归档工作。
十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14宣传部(处)职责范围
学院宣传部(处)即是党委主管思想政治工作的职能部门,也是学院文化建设的职能部门,其职责范围是:
一、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贯彻及落实工作。认真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二、负责学院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学院文化建设规划、计划起草、组织相关论证及实施工作。制定、组织和实施全院宣传思想工作计划。负责全院宣传工作计划年度计划、专项计划的制定、组织和实施工作。
三、负责学院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对外媒体宣传稿件审核、媒体宣传策划、媒体联络及突发事件危机处理的公共关系工作。做好学院新闻发言人角色。
四、负责学院新闻中心工作。负责学院新闻动态简报动态收集、分析、整理、编辑、刊物发行工作。负责学院网站主页架构、信息更新等管理工作。负责网站新闻中心栏目内容审核、发布工作。负责学院宣传橱窗的管理、更新工作,负责党委重大活动宣传条幅、展板等制作工作。
五、负责全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精神文明计划制定工作,积极组织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组织开展精神文明考核、评比、表彰活动,做好一年一度“高校文明杯”检查活动的组织、材料准备工作。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日常管理工作。
六、负责党委理论中心组的学习计划安排、材料准备以及总结工作。负责起草有关文件和重大活动领导讲话材料。
七、负责学院CI手册编撰、执行及日常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学院及学院党委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摄影及录像工作。负责全院新闻事件、新闻图片、典型事迹、重要活动资料的收集、保存、归档工作。
八、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14-1宣传部部(处)长岗位职责
一、全面负责宣传部(处)工作。
二、负责学院文化建设规划、计划的起草工作及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制定学院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抓好规划及计划的落实和检查。
三、负责校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的制定、组织;负责全校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的指导与检查。
四、负责学院思想政治教育日常工作,组织全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加强和改进学院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抓好全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全校性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工作。
六、掌握思想动态,围绕学院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宣传工作。负责确定学院对内对外宣传报道工作的重点,协调对外宣传公共关系。承担新闻发言人的职责。
七、负责部门的思想建设和业务建设及人员队伍建设工作,全面提高部门的工作质量和服务质量。
八、负责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定期召开会议,检查并督促工作的开展及岗位职责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学院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十、积极完成校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1.14-2宣传部(处)干事岗位职责
负责起草学院宣传思想工作计划,并在部长领导下组织实施。
深入基层,了解师生的思想动态,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意见和建议。
负责编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简报》《宣传工作简报》。
负责向新闻中心提供稿件和信息,承担一定量的拍摄任务;
配合学院中心工作,宣传党的方针政策,负责及时更新橱窗.广告宣传栏的内容,安排布置横幅标语。
负责组织订阅和管理全校教育和宣传报刊(杂志),部门报刊(杂志)的管理存档。
负责学院影(像)资料的采集.编辑。
负责学院电视宣传片、重大活动短片的策划、制作。
负责学院影像资料的整理和存档。
负责校园网新闻中心稿件的审阅上网。
负责学院电子图文库的建设与维护。
负责宣传部印鉴的管理工作。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1.15统战部职责范围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在新时期统一战线方针政策,及时传达落实各级统战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学院党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统战工作自身特点,确定工作目标,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坚持党委对统战工作的领导,定期向党委汇报统战工作。凡涉及全局性的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或提交党委研究,凡涉及贯彻落实统战方针政策方面的工作部署和安排要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积极开展党的统一战线理论和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党内外群众对统战工作的认识,结合学院建设和发展实际,组织好学习教育活动。
四、把握大团结、大联合的主题,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自觉坚持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围绕学院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参与和支持学院建设和发展事业。
五、围绕学科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的中心工作,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关心党外知识分子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主动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沟通思想,化解矛盾,努力把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凝聚到建设高水平大学的奋斗目标上来。
六、坚持对民主党派的政治领导,协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民主党派成员的政治素质和整体素质。支持民主党派独立开展活动,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发挥民主党派的优势和作用。
七、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全面了解和掌握少数民族教工、学生和信教群众的基本情况,努力做好民族宗教工作。
八、建立健全统战工作制度,完善统战工作网络,进一步使学院统战工作制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努力形成适应学院建设和发展的管理机制和工作机制。
九、发挥统战工作联系广泛的优势,拓宽统战工作渠道,主动做好对外联系和沟通工作,发挥高校人才智力优势和科技优势,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
十 、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工作和任务。
1.15-1统战部部长岗位职责
一、统战部部长主持全面工作,负责重要工作的部署和校内外协调工作,做好所属人员的思想工作和管理工作,工作人员按照分工履行职责。
二、坚持把政治理论学习放在首位,学习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三、紧紧围绕学院工作中心,服务大局,强化政治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从实际出发,尽职尽责,完成各项任务。
四、负责制定统一战线工作的计划并组织实施。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坚持深入实际,注重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情况,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向党委提交有关建议。
五、加强与基层党组织和有关部门联系与沟通,善于与统一战线成员广交朋友,深交朋友,热情为统战对象服务,帮助他们解决学习、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困难。
六、负责制定统一战线工作的制度,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办事效率。
七、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坚持原则,实事求是,抵制不正之风和一切不良倾向。
八、负责统一战线专兼职干部队伍建设,按照“人格好、人缘好、形象好”的要求,公道正派,廉洁自律,勇于奉献,勤奋工作,树立统战干部的良好形象。
1.16学生工作部职责范围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经常分析大学生思想状况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状况,制订思想政治教育的总体规划,制定学生日常思想教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组织制定学生管理规章制度和学生管理工作规范。检查、指导、评估各分院制度、规范的落实与实施。并组织实施。、检查及总结,。做好简报的编辑工作。
三、负责政治辅导员、学生工作干部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政治辅导员、学生工作干部、公寓管理员的选聘、培训、考核工作。
四、负责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负责心理咨询教研室的建设工作,开展学生心理教科研活动。
五、负责学生的操行评定工作。组织制定学生操行评定标准、评定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学生操行检查、考核、评价工作。
六 、负责学生的“三观”教育、行为规范教育、法制安全教育等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校园文化活动,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学生树立良好的院风、学风。
七、负责学生国防教育、军训工作。负责军体教研室的建设工作。负责学生应征入伍及有关预备役工作。
八、负责学生的奖励工作。负责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奖学金等评定工作。负责优秀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等考核、评定及表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学生政治思想考核鉴定等工作。
九、负责学生违纪惩处工作。负责组织对重要学生违纪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检查各分院对学生违纪事件处理情况。负责学生申诉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接受学生申诉、控告及调查处理工作。
十、负责学生公寓工作。组织开展公寓安全教育,抓好公寓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公寓文化建设活动,做好文明公寓检查、评选、表彰等工作。
十一、负责学生勤工俭学工作。负责学生助学贷款工作。负责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工作。组织开展对困难学生的帮扶及教育引导工作。
十二、积极开展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积极开展学生就业观等教育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学生就业指导工作。
十三、负责学生的政治稳定工作。做好学生的防火、防盗等工作。负责本部们综合治理、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学生突发事件的预防及应急处理工作。
十四、负责学生社团的审批,协助团委管理学院学生社团活动,指导院学生社团根据章程开展各项工作。
十五、学生档案归档、传递及管理工作。负责学生的有关统计工作。
十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16-1学生工作部部长岗位职责
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同时全面负责学生工作部(处)的各项工作,制定和落实本部门工作计划,拟定学生思想教育工作计划。
负责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调查研究工作。
负责指导和协调各分院的学生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协助主管校领导督促、检查各分院学生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实施落实情况,对各分院工作进行综合量化测评考核评估。
负责抓好校园文化建设,发挥校园文化的育人功能,在学生中有目的、有针对性地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以及形势政策教育。
负责全校学工干部队伍建设及管理工作。
负责学生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的完善、监督、实施。
负责各项学生工作相关经费的管理及审批工作。
负责学生奖惩及相关事务的管理和审批工作。
负责做好学生公寓的管理工作。
负责按德才兼备的原则选好学生干部,培养学生干部中的积极分子队伍,指导学生党支部、团支部、班委会开展工作。
负责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
1.17保卫(处)部职责范围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保卫工作路线、方针和政策,以及学院保卫工作的规章制度,为教学、科研、管理、生产和生活创造良好的校园治安环境。
二、积极落实学院综治工作的各项措施,制定和实施全校综治工作的计划与措施,督促、指导、协调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强化国内安全保卫意识和敌情观念,积极慎重地开展敌社情调查工作,协助上级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调查政治案件、政治事件及涉外案件,维护国家安全。
四、完善情报信息网络建设,广辟情报信息渠道,及时了解、掌握各层次人员对国内外形势的反映及各种思想动态,为领导及上级机关决策提供依据。
五、协助有关部门、单位做好出国人员政审、出国前安全教育及回访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单位做好来校外籍专家、教师及临时来华人员的安全保卫工作。
六、建设学院保密安全的检查网络,掌握全校重点科研项目情况,并协助有关部门、单位做好保卫和保密工作。
七、负责对各单位保卫委员进行业务指导,定期对保卫委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保卫委员的政治、业务素质。
八、通过各种形式对师生员工进行法制、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保卫工作的宣传教育,提高预防犯罪的能力和同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的自觉性,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
九、建立健全各项治安管理制度,做好治安防范工作;调解学院内部治安纠纷,处理扰乱校园治安秩序的行为,查破一般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协助公安机关侦破重大刑事、治安案件,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十、监督、考核被判缓刑、管制和被假释、监视居住人员的情况,熟悉掌握重点人口及有前科劣迹人员的现实表现,并做好控制和帮教工作。
十一、及时对师生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普及预防和消除初期火灾的基本常识,提高防火意识和灭火本领;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及时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整改措施,预防、杜绝火灾发生。
十二、做好突发事件的预案,积极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充分发挥“校园110”和校卫队的作用,加强校园巡逻,维护校园治安秩序,保障校园交通安全。
十三、协助公安部门做好集体户籍管理工作;管理在校园内务工、经商、从业的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
十四、完成学院党委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1.17-1保卫部部长岗位职责
一、在学院党委的领导和上级公安机关指导下全面负责学院安全保卫及保卫处日常工作。
二、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的各项方针政策,组织讨论制定学院保卫工作年度和专项斗争计划,领导全体保卫人员全面完成学院安全保卫工作任务,并及时向学院和上级公安机关报告工作。
三、负责本处人员的思想、组织、作风和业务建设,组织学习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提高全体保卫人员的法制观念、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四、加强制度建设,落实岗位责任制。定期考评保卫干部岗位责任制完成情况,年终根据考评情况评定考核等级。
五、要加强对安全保卫及防火安全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校内各部门加强对要害部位、重点部位安全保卫和防火安全工作的管理。教育群众增强法制观念,维护学院正常秩序,避免火灾等灾害事故的发生。
六、组织本处人员协助公安机关查处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协同有关部门追查治安灾害事故。
七、掌握校内各类人员的基本情况,做好情报信息和调研工作。经常分析治安形势,掌握校内治安动态,给校领导和上级公安机关当好参谋。
八、掌握户口、居民身份证、边防证等证件的政策和原则。
九、负责保卫处各项经费的预算、审批和使用。
十、完成学院领导和上级公安机关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1.18综合治理办公室职责范围
一、坚决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为两个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提上重要工作日程,做到工作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评比、有总结。
二、认真参加上级及学院所在地政府召开综合治理、治安保卫、民调工作等会议,并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年度综合治理工作计划。
三、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会议,听取职能部门综合治理和治安保卫工作汇报,研究分析全校形势,检查各部门综合治理工作情况。
四、进一步完善和巩固综合治理,层层签订承包责任书,每月进行一次检查、考核,年底兑现奖惩,遇有突了性事件。
五、经常开展普法教育工作,不断提高教工的法律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六、加强治安防范工作,开展系列创安活动,做好临时用工及食堂、小店承包方人员的管理。
七、做好民调工作,落实民调工作责任制,及时调解民事纠纷,防止民事矛盾激化。
八、认真执行《吉林省消防条例》,宣传消防知识,落实消防措施,义务消防队开展活动,做好消防工作。
九、学院党政工团要共同做好师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要加强对差异学生帮扶工作。工会要做好师德教育和争做“文明市民”工作。共青团做好团员青年政治思想工作,教育学生争当“文明学生”。
1.19武装部职责范围
学院人民武装部学院是党委军事工作的职能部门。
一、贯彻执行上级军事机关和教育行政部门文件精神,会同学院相关部门落实相关工作。
二、加强军事课课程与学科建设,组织开展本、专科学生军事技能训练、军事理论教学等国防教育活动。
三、协调落实“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活动。
四、负责兵役机关交办的学生兵员征集工作。
五、组织开展教职员工国防教育活动。
六、负责人民防空教育及设施管理与维护工作。
七、负责完成年度国防潜力调查与民兵训练任务、预备役登记和报告工作。
八、负责落实平时国防动员准备工作,在国家发布动员令后,完成规定的动员任务。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1.20党总支委员会主要任务
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监督保证作用,支持行政负责人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
三、制定并实施党员教育计划,积极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活动,严格党员教育和管理。定期召开党总支委员会和民主生活会,有针对性地指导党支部过好组织生活,健全党内生活制度。选好配强党支部书记,对党支部工作进行评估、考核,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三、积极开展党的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工作,加强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加强对共青团组织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指导,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切实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与转正工作。
四、积极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针对不同时期存在的主要问题,定期研究和部署思想政治工作的任务。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投身于学院发展建设中。
五、积极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教育活动,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坚持学院的办学宗旨、办学理念,树立良好的精神风貌,加强学院文化建设。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人才培养为核心,树立良好校风、教风、学风,积极开展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
六、抓好优秀人才培养工作,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有学生培养任务的单位,要做好专兼职辅导员选配、培养、教育工作,支持他们做好本职工作,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
七、抓好党风廉政工作。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学院规章,重点加强对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教育,实施监督和管理。
八、领导本部门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定期讨论研究他们的工作,积极支持他们按照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做好党的统一战线工作。
九、完成学院党委交办其他工作。
1.20-1党总支书记工作职责
一、负责党总支的全面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决议,加强党的建设,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发挥党总支的政治核心作用。
二、负责召集党总支委员会会议,分析党员、群众的思想及工作情况,检查党总支计划及决议的执行情况。负责主持召开党员大会,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
三、负责制定党总支工作计划,检查计划的落实与执行。根据工作要求,定期与不定期地向党委报告工作。
四、负责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工作。抓好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发挥充分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五、负责二级党校工作,抓好党的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核及党的积极分子的队伍建设工作和组织发展工作。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转正工作。
六、负责思想政治工作。主持制定本单位教职工和学生的政治思想教育计划,督促检查计划的落实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七、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主持制定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计划,抓好“三育人”工作,督促检查计划的落实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八、负责人才培养工作,鼓励优秀人才发挥聪明才智。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做好专兼职辅导员的选聘、教育、管理、培养、考核、评优工作。
九、负责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负责综合治理工作,做好政治稳定,安全保密,突发事件处理等工作。
十、完成党委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20-2党总支组织委员工作职责
党总支组织委员在党总支的领导下,负责总支的组织工作:
一、了解和掌握党总支的组织状况,根据情况和发展要求提出党支部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监督各党支部的组织建设。
二、根据党总支工作计划,提出党员教育工作计划。分析和掌握党员思想状况,拟定学期党员教育主题,建立主题教育平台,开展“争先创优”活动。
三、负责对“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创先争优”等制度实施与落实,进行检查、指导。协助党支部做好标准化建设工作。
三、、负责审查支部积极分子培养计划和党员发展计划。组织对发展对象的民主测评工作。检查、指导党支部组织发展工作程序。检查发展对象材料,提出对发展对象考核意见。
四、负责指导和帮助党支部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五、负责对党支部“争先创优”工作的指导。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和工作情况,做好先进党支部、先进党小组和优秀党员评选组织工作。
六、负责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工作,协助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工作。
七、负责组织关系结转,党费收缴等工作。指导各支部组织委员的工作。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20-3党总支宣传委员工作职责
党总支宣传委员在党总支的领导下,负责党总支的宣传工作:
一、负责年度理论学习及教育计划和主题教育计划制定工作,坚持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宣传落实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认真宣传落实法律法规和学院规章,提高师生思想政治素质。
二、贯彻学院办学理念,组织开展院风、教风、学风宣传教育活动和“三育人”等活动,分析现状,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三、积极开展调研活动,分析不同时期师生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心理咨询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有效地调动师生在学院发展建设中的积极性。
四、负责本单位重要活动、重要节日的宣传工作,负责网络宣传及墙报、板报等宣传工作。负责日常管理资料收集、整理、留存工作。
五、围绕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鼓动工作和主题教育活动。指导本单位的群众学习科技文化知识,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等,做好文化建设工作。
六、负责二级党校日常工作,组织党课学习,开展党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等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及积极分子开展有关竞赛活动。
七、指导各支部宣传委员的工作。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20-4党总支纪检委员工作职责
党总支纪检委员在总支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党总支的纪律检查工作:
一、在总支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对本单位党组织进行检查、监督。
二、协助书记进行党员民主评议工作,对党内民主生活会进行监督。
三、负责党员的纪律教育,弘扬正气,对党员中存在的各种不良现象进行批评指正。
四、负责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根据学院纪检委要求对党总支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意见。
五、负责对党员发展、党内评优等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20-5党总支统战委员工作职责
一、统战委员要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协同宣传委员搞好统战理论、政策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对新时期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必要性认识。
二、统战委员要密切同民主党派成员和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物的联系,主动关心他们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倾听他们的呼声,做他们的知心朋友。
三、统战委员要协同党组织和行政领导就工作布置和重要事项及时邀请有关民主党派成员和党外代表人物座谈,通报情况,听取意见,搞好党同非党的合作共事。
四、统战委员对统战对象所反应的情况、合理化建议和意见要及时向本单位的党组织和党委统战部反应,以便及时处理解决和做好工作。
五、统战委员要加强与少数民族的联系,关心他们的生活,及时向学院统战部反应少数民族师生反应的困难和问题,协助上级组织做好民族政策落实工作。
六、完成领导和统战部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1.20-6青年委员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组织关于共青团工作的指示和要求,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指导团组织积极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其党的助手的作用。
二、指导团组织加强对团员和青年的政治思想教育,教育团员青年坐有思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
三、教育团员和青年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现代化科学文化知识,热爱本职工作,精通业务,积极为现代化做贡献。
四、负责指导团组织开展“推优”工作,为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充分发挥党的后备军作用。
五、负责指导团组织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就业创业活动、课外科技文化活动,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文化活动。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30党支部的主要任务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六、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教师和青年中发展党员。
七、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八、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1.30-1党支部书记职责
党支部书记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和支部委员会的决议,负责主持和领导党支部的日常工作。
一、组织发动党员和群众,结合具体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议,保证完成党的各项任务;
二、负责制定支部工作计划,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委会和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三、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组织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了解执行中的问题和反映,按时向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四、负责支部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做好积极分子教育、培养、考察及组织发展工作,对新党员发展质量负全责。
五、掌握党内外思想动向,做好经常性的政治思想工作,调动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把政治思想工作做到工作、业务中去。
六、抓好支委会的学习,按时召开支部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搞好党风,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30-2党支部组织委员职责
组织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党支部的组织建设工作。
一、负责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的意见,检查和督促过好组织生活。
二、了解掌握思想情况,多方面地关心和帮助党员,做好党员的管理教育工作;搜集、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及时向支委会提出表扬、奖励党员的建议。
三、安排好党的组织生活,了解党员过组织生活和遵守纪律的情况,帮助党员正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四、负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并负责做好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正确掌握发展党员的标准,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和原则,提出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办理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
五、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负责党内统计工作。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30-3党支部宣传委员职责
宣传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党支部的宣传、教育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并组织实施。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结合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加强党员教育工作计划和意见。组织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和优良传统,学习时事政策,完成上级布置的学习任务。
三、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指导本单位群众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文化体育活动,活跃单位文化体育生活。
四、加强单位宣传阵地建设,用“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占领本支部思想文化阵地。
1.40工会委员会主要任务
负责落实上级工会以及校党委的决议和工作要求,围绕学院总体工作目标和中心工作,在党委的领导下,根据教职工意愿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主动依法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密切联系群众,听取和反映教职工意见和要求。积极参与关于涉及教职工利益的政策的制定。
负责筹备和组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承担教代会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教职工参与学院民主管理。
负责组织省市“师德标兵”、“劳动模范”的评选和推荐工作。
组织开展群众性有益于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工作。发挥各类业余协会组织的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切实满足教职工精神文化需求,不断提高教职工健康水平。
负责组织实施教职工“送温暖工程”,不断健全和完善制度,努力帮助教职工解决实际困难,诚心诚意为教职工说话办事。
指导基层分工会和教代会各代表组开展工作。负责工会干部和教职工代表的培训。
负责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和财产。加强工会经审工作,保证和促进工会工作、职工群众活动和工会各项事业发展。
完成学院和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1.40-1工会主席岗位职责
按照工会岗位职责范围,主持工会全面工作。
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履行“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四项工作职能。
组织搜集、反映教职工对学院发展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问题的决策,监督落实情况
负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总结工作。
指导、督促、检查基层分工会工作落实情况。
主持召开工会常委会、主席办公会议,召集“双代会”会议,向会员代表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抓好工会自身建设,组织开展工会专兼职干部和教职工代表的培训工作。
主管工会的财务工作。
完成学院和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1.40-2工会专职委员岗位职责
协助工会主席组织好工会日常工作。
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指导基层分工会开展工作,了解和协调解决基层分工会和职工的实际困难。
根据《工会法》赋予工会的维护、参与、教育、建设四项社会职能,及时向工会主席反映教职工的合理意见和要求。
协助工会主席做好工会各项大型会议、活动的筹备组织工作。
组织做好全校专兼职工会干部及教代会代表的培训工作。
组织做好教职工考察、疗养等工作。
负责工会网络建设和维护。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50妇女委员会主要任务
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保护妇女儿童的政策、法律、法规,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组织女教工和学生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为学院的改革建设和发展建功立业。
组织妇女参与学院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反映妇女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以《妇女权益保障法》为依据,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因地制宜地开展有利于妇女身心健康的思想教育和文化娱乐活动;配合、督促有关部门不断改善女师生的学习、工作、生活条件。
负责组织开展“巾帼建功”、“文明家庭”活动,宣传、表彰妇女先进典型;向党委、行政部门和上级妇联推荐优秀妇女人才,推动妇女参政。
做好妇女干部培训工作;指导基层妇委会开展工作。
完成学院和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1.50-1妇女委员会主任岗位职责
按照妇委会岗位职责范围,主持妇委会全面工作。
维护女教职工合法权益,同歧视、虐待、侮辱、迫害女教职工的行为进行斗争。
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引导女教职工发扬主人翁责任感,在学院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中建功立业。
参与学院有关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决策,并协助、监督有关部门认真实施。
制定工作计划,并检查实施情况。
开展“巾帼建功”、“文明家庭”等各种教育活动,提高女教职工综合素质,关心女教职工的家庭、子女和身心健康,引导女教职工树立“四自”精神。
开展妇女工作理论研究,向学院和上级推荐女干部。
负责妇委会网络建设工作。
完成学院和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1.60团委主要任务
在院党委和上级团组织领导下,搞好全院共青团和青年工作。
其任务是:
认真贯彻党的方针政策,负责学院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对团员和团干部进行教育、管理和培训。
负责制定每学年全院团的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团委委员会、团支部书记会,布置、讨论和检查工作。及时向学院党政领导和团市委汇报工作,反映情况。
积极开展全院团员的思想教育和调研工作,协助学院党委和行政在青年学生中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细心组织一些开创性、示范性、教育性强的大型活动,每学期进行一次以上团员情况专题调查研究工作,努力研究新形势下学院共青团工作的新思路。
负责团干部的工作考核和培训工作。做好优秀团员青年加入党组织的推荐工作,积极开展共青团系列各级各类先进的评比表彰工作。
负责指导全校学生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校园文化、课外学术科技、创新创业等活动。关心和维护团员青年的利益,努力办实事,积极向上级和有关部门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沟通对话渠道。
负责团委的组织建设,搞好自身的改革。做好团员发展和超龄团员离团工作,抓好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团员组织的战斗力。
负责社会实践活动工作,指导和帮助学生进行科研活动和勤工助学活动,不断开拓领域,开展培养学生能力的各种有益活动。
严格对违纪团员的处分和教育,坚持从严格治团的方针,整顿团风团纪,从团的角度促进良好学风和院风的树立。
负责指导院学生会、社团联合会、院园广播站、院愿者协会、院记者站开展工作,参与院园文化建设工作,精心组织重大文化活动,活跃群众性文化活动。积极开展团的宣传工作,负责学生刊物的指导、管理。
负责团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负责团员证的管理工作,搞好团的文书档案工作。
完成学院党委和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其他有关任务。
1.60-1团委书记岗位职责
一、全面负责学院团的工作,处理日常事务;定期召开团委会议,传达学院党委的指示和上级团委决议,贯彻工作要点,布置、实施和检查督促工作。
二、负责学院团的工作的制定、检查和总结;负责团内的表彰、奖励和惩处等工作。
三、经常向学院党委和上级团组织反映情况,汇报并请示工作,及时向下级团组织布置工作,交流情况。
四、负责协调团委与有关部门的联系,争取各方面对团工作的支持;抓好团委班子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以及作风建设,充分调动委员工作积极性。
五、加强团员青年的思想教育。抓好日常政治学习,认真办好“团院”。
六、抓好团的自身建设。指导分院团总支、支部组织的工作,定期组织开展“五四红旗团委”创建、团总支目标管理、团支部争先达标活动。
七、抓好学院团组织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发挥团员在青年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八、加强院园文化建设。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学术、科技、文化、艺术、教育等活动。
九、组织开展社会实践、勤工助学、文明修身、青年志愿者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
十、抓好团的组织工作。团员发展、团员管理、“推优”、评先等。
十一、做好团的宣传工作。认真办好团的网页和网站,建立团的信息网络。
十二、做好市高院工委一年一度的“高院文明杯”检查评比工作。
十三、完成学院有关部门和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1.60-2团委干事岗位职责
一、按照团委的工作职责,协助团委书记处理日常工作。书记不在时,主持团委工作。
二、了解各团总支、支部组织建设情况,注意考察、选拔团干部,对团的活动、组织生活安排、团组织的加强、调整、充实等提出计划和建议。
三、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建设有益的文体活动,活跃院园生活,组织好大学生的科技创新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四、做好团干的培训、管理、使用、考核等工作,监督各分团总支的换届选举,建立团干档案
五、团员证的颁发、补发、收回、注销,做好新团员的发展及超龄离团工作。
六、做好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工作。
七、团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
八、建立并修订手工及电子版《团员花名册》,接转团组织关系,搞好年度注册工作。
九、完成学院领导和书记交办的有关事宜。
十、完成院团委的其他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