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学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
发布人:旅游文化学院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3-06-10   浏览次数:34

总则

  第一条 为激励金沙官网品学兼优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 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及吉林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奖、助学金管理的文件精神,按照国家拟定的实施办法,从学校实际出发,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各类奖助学金分为国家奖助学金和学院奖学金。国家奖助学金由中央、省、市三级政府共同出资设立。学校奖学金由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出资设立。各类奖助学金用于奖励资助金沙官网国家计划内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以下简称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又励志上进的好学生。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金沙官网接受全日制教育的学生。

奖助学金的种类及标准

  第四条 国家奖助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学院奖学金。
  第五条 国家奖助学金的发放金额依据国家奖助学金发放文件执行。
  第六条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名额由学院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给我院的指标按规定比例分配到各学院。
  第七条 学院奖学金评选比例及发放标准
  (一)学院奖学金种类分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发放比例为:一等奖学金获得者的比例为学生总人数的1%,二等奖学金获得者的比例为学生总人数的2%,三等奖学金获得者的比例为学生总人数的3%。
  (二)发放金额为:一等奖学金数额为1000 元/ 生/年;二等奖学金数额500元/生/年;三等奖学金数额为 200元/生/年。

奖励对象与申请条件

  第八条 奖励对象
  (一)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在校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学院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在校一年级至三年级的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三)同一学年内,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学院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不能同时享受;各项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可以与国家助学金同时享受。
  第九条 申请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在学院本专业学年成绩综合排名占总名次的前 3%;
  4.对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考核其“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一项时,以获得地、市级以上科研、设计、创作、论文奖项的,作为重要依据;
  5.道德品质优良,思想道德考核成绩在90分以上,在班级内民主测评支持赞成率占80%以上,公寓考核在良好以上。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道德品质优良,思想道德考核成绩在90分以上,在班级内民主测评支持赞成率占80%以上,公寓考核在良好以上;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在学院认定的经济困难学生指标范围;
  5.在经济困难学生中学习成绩优秀。
  (三)国家助学金的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道德品质优良,思想道德考核成绩在90分以上,在班级内民主测评支持赞成率占80%以上,公寓考核在良好以上;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在学院认定的经济困难学生指标范围,生活俭朴。
  (四)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热心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公益劳动;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校规章制度;
  3.思想道德考核成绩须在90分以上,宿舍考核成绩良好以上;
  4.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习成绩优良。一等奖学金获得者,专业课成绩85分以上、文化课成绩平均80分以上,单科最低成绩75分以上。二等奖学金获得者,专业课平均成绩85分以上、文化课成绩平均80分以上,单科最低成绩70分以上。三等奖学金获得者,专业课成绩平均80分以上,文化课单科成绩65分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