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普通高等学校教材选用使用监测评价机制的通知》(吉教高〔2022〕25 号)文件要求,现将2022-2023春季学期使用教材明细进行公示,详情见附件。公示期为3月25日-3月2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采用实名制方式来电、来访向学校教务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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