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奖励在教学活动中取得显著成绩的个人和集体,教务处根据《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教学成果奖励办法》(2018)及新修订的《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教学成果奖励办法(试行)》的要求,对各部门递交的教学成果进行了初审,经学术委员会讨论,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将教学成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2020年9月4日--2020年9月6日。任何部门或个人对公布的结果持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教务处联系。
联系人:李旭
联系电话:0431—89811199 18166823716
附件:9.4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2019年1月-2020年6月教学成果奖励一览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