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期末考试监考时间的通知
各系(部)监考教师:
我院期末考试于第16周(6月17日)开始进行,于第21周(7月23日)结束。请各位监考教师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并注意查看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教务处“考务栏”中“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16―17周期末考试通知”、“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18―19周期末考试通知”、“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20―21周期末考试通知”、“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艺术校区期末考试通知”,认真做好自己监考场次和时间的记录,并做好考前准备。
如因特殊原因需串动监考,需原监考教师在该科考前写出书面串动监考申请,并写明哪天哪场串给哪位监考教师替监,同时替监考教师也要在串动监考申请上签字,系主任认可并签字后,送至教务处考务办公室。私自串动视为旷监考,按《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监考工作人员违纪处罚暂行条例》进行严肃处理。
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教务处
2009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