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课教师党总支2015年度“高校文明杯”竞赛活动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评比办法
发布人:基础部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8-04-09   浏览次数:71

按照《长春市高校工委2015年工作要点》和金沙官网2015年度“高校文明杯”竞赛活动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基础课教师党总支将全面开展2015年“高校文明杯”竞赛活动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评比活动。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提高本部门广大教师整体素质,调动鼓励教职工育人的积极性,通过广泛开展“高校文明杯”竞赛活动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评比活动,提高基础课教师教育教学质量,深入进行理想信念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美德教育。

二、活动范围

此次活动涵盖基础课教师党总支的所有部门、教研室在职在编的教职工。

三、活动内容及相关评选条件

(一)文明杯先进基层单位

1、评选条件

1)单位领导具有团结、协作、务实、创新精神,重视思想政治工作,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践科学发展观、党的十八大精神重要思想,成绩突出。

2)注重本部门队伍建设,充分调动教职工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的积极性,成绩明显。

3)工作秩序井然、管理措施完善,岗位责任落实认真,积极主动开展业务工作,在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和管理、服务等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

4)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将群众性创建活动纳入议事日程,计划周全、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责任落实。创建活动效果明显。

2、指标分配

学院共评选出文明杯先进基层单位6个,由本支部组织评选并推荐1个基层党支部上报参评。

(二)文明杯优秀个人

1、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和运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努力钻研本职业务和科学文化知识。

2)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的宗旨;工作作风扎实、深入。

3)爱岗敬业,对本职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奋务实,开拓进取,任劳任怨,完成工作任务出色。

4)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维护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团结友爱,助人为乐,关心集体。

5)积极参加学院文明创建活动,熟悉文明评比标准,争当文明个人并付诸于实际行动。

2、指标分配

学院共评选文明杯优秀个人6人。本支部组织评选并推荐1人上报参评。

四、评选时间安排

1112日,布置评选、推荐工作。

2115日,将推荐的单位、个人连同推荐表报送基础课教师党总支。

31112日下午, 基础课教师党总支委员会进行评审。

41113日,将评选出的单位、个人连同推荐表报送学院党委宣传部。

  

基础课教师党总支委员会

2015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