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安全处防火科工作职责
发布人:保卫处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2-06-17   浏览次数:57


防火科在主管校领导和安全处长的领导下,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吉林省消防安全条例》《高等学校消防管理规定》以及省、市和学校的相关文件精神,主要承担学校消防安全检查、隐患问题整改、消防安全宣教等工作,确保校园消防安全稳定,具体职责范围如下。

一、督促指导消防安全日巡查,积极开展周检查,配合主管领导开展月大查,对重点部位巡回检查,处置一般隐患,对发现的较大以上安全隐患及时汇总、上报部门领导,提出整改意见,对责任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并监督整改落实。

二、认真落实属地消防户籍化管理的工作要求,不断健全和完善学校消防安全相关管理制度和规定,协助各单位、各部门开展防火工作指导,不断健全和完善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消防安全相关规定和消防应急预案。

三、对学校义务消防队组织培训演练和工作考核,对学校特种岗位人员和义务消防队伍进行业务指导和消防技能培训,确保熟练掌握火灾扑救、火场疏散的技能要领和各类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力争做到“灭初期”“灭及时”。

四、健全校园安全工作管理制度,结合上级文件精神和相关工作部署,起草防火工作方案、隐患专项治理方案等相关文件,配合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冬春校园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安全生产月”和“白山松水安全行”等相关活动,同学校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排查、督促整改加强管理。

五、强化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执行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程,对学校行政楼、教学楼、图书馆、综合实训楼、学生公寓、学校食堂及营业网点开展消防安全日巡查、周检查、月大查工作,指导各单位、各部门开展防火工作,及时纠正消防违反违规行为,督促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和消防验收,确保消防器材和消防供水管网安全有效,落实季节性防火安全提示。

六、对学校教学实训室灯重点场所落实日常巡回检查,同教学单位实训室主管人员形成工作对接,建立实训设备安全管理台账,开展联合检查,协助制定实训室相关制度,细化对复杂实训设备、易燃物、可燃物以及火源、电源的安全工作规程,明确安全提示指示标识,落实教学实训安全指导,协助实施隐患问题整改,合理配备实训室专项消防器材

七、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开展消防安全授课、实践操作演练,通过制作展板、校园广播等多种形式向学校师生、食堂以及营业网点员工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普及,按计划组织实施不同规模的灭火应急实战演练和疏散逃生演练,使师生掌握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技巧。

八、拟定年度消防安全宣教工作计划,每季度对在校师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针对实训室管理人、图书馆教师、后勤特种作业人员落实专岗专训,新入职员工到岗必须,专岗轮训等工作,每学期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消防应急综合演练。

九、健全完善消防工作档案,年初起草《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消防安全责任书》

十、负责对全校的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检查、管理和维修,落实消防水泵及供水管网的周期性自检维护,保障消防设施随时处于战备状态。

十一、对学校新建、改建、扩建、装潢装饰等工程项目提出消防安全审核建议,并参与安全审检,对不符合消防要求的上报部门领导和主管领导,参与消防整改验收。

十二、主动学习现代化消防技术理论,为学校未来实现专业化消防平台储备理论技能,努力成为消防安全领域的行家里手。

十三、协助调查和处理一般性火灾事故,协助上级机关开展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