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校长信箱、书记信箱是依托学校办公网络为载体开设的网络校务管理信箱,是学校党委行政联系师生员工的一种重要渠道。校长信箱地址为cdly_xz@163.com;书记信箱地址为cdly_sj@163.com。
第二条 校长信箱、书记信箱实行由学校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办公室的领导牵头,其他领导配合的领导责任制。信箱日常工作由学校办公室负责。
第三条 校长信箱、书记信箱有关事务处理遵循“谁主管、谁负责”和及时、高效、每信必复的原则,妥善处理好师生员工反映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条 为了更好地发挥校长信箱、书记信箱的重要作用,及时、高效地解决师生反映的问题,依据有关法律和规定并结合金沙官网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 来信事项
第五条 师生员工可以就下列问题向校长信箱、书记信箱来信:
(一)涉及学校改革、发展、稳定方面的意见建议;
(二)关系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问题;
(三)有关部门不受理或对其处理结果不满意的问题;
(四)反映有关人员的问题;
(五)其他需要学校研究解决的问题。
第六条 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信箱不予受理。
第七条 来信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来信应事实清楚、诉求合理、语言文明。提倡签署真实姓名。
第八条 来信人不得诬告他人,不得无中生有,不得冒用他人名义发恶意信息,侵犯他人隐私;不得从事其它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第三章 日常管理
第九条 学校办公室收到师生员工的来信后,应根据来信的内容,确定是否受理;对于不属受理范围的来信,一般应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第十条 学校办公室收到师生员工的来信后,应根据来信的性质和内容,及时呈报给有关学校领导或转至主管单位。检举揭发类来信交由学校纪委直接处理。
第十一条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应明确专人管理与本部门有关的校长、书记信箱信件,及时处理信件反映的问题,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来信人,同时将处理和回复情况抄送学校办公室。节假日期间,各单位应安排专人按期处理信箱来信。
收到校长、书记信箱转办的来信后,各单位的处理周期为7个工作日:对于一般性问题,应及时给来信人反馈处理结果;对于因条件所限无法解决或无法按期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向来信人作出说明。
第十二条 对师生员工反映的符合政策规定的问题,应当积极稳妥地予以解决;对一时解决有困难的,应当向师生员工解释清楚,争取尽早解决;对超出政策规定或过高的要求,积极做好说服、教育工作,以取得师生员工的理解。
第十三条 对接办单位在7个工作日内未反馈处理结果且未作情况说明的,学校办公室应及时催办。
第四章 工作纪律
第十四条 信箱工作人员不得公布来信人要求保密的姓名、地址、单位等内容,不得将检举揭发信转至当事人或泄露有关内容。
第十五条 各单位应当坚持依法、公正地处理好职责范围内的信箱事项,不得互相推诿、拖延办理,上交矛盾,更不得激化矛盾。
第十六条 工作人员与来信人、来信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七条 对于因工作失职而造成重大事故的,将按照校纪校规追究有关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