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1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1〕9号)文件精神,金沙官网组织了2021年度本科专业设置申报活动,经过校学术委员会讨论,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拟确定申报智能建造专业。为广泛接受校内监督,保证申报工作的公正公开,经研究,现对拟确定申报的专业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一周(自2021年7月2日至7月8日止)。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申报专业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等形式,向教务处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要加盖本单位印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或自报真实姓名。
联系人:李旭
电 话:0431-898111199
邮 箱:565012013@qq.com
附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智能建造专业)
附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智能建造专业).pdf
教务处
2021年7月2日